1)第103页_沉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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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张莱擦了擦眼泪,看她取了支针管,针头扎破橡胶,扎进一个小玻璃瓶里,汲完瓶中透明液体,又扎入刘珂的血管,推着活塞,药液流入血液之中。这时,刘珂才哼了一声。

  护士速度很快,不到两分钟,就让刘珂自己摁着棉花团走了。

  好像有什么,在她尚懵懂的记忆中残留下来。

  那名护士长相普通,看过即忘,可她当时的动作、姿态,张莱怎么也忘不掉。

  高中毕业后,刘珂问她想做什么,张莱蓦地回忆起当时的情形,脱口而出:护士。好像,这不是一时之念,而是长期以来的理想。

  刘珂自己没主意,回家问了爸妈,觉得护理可以,又确实想和张莱一起,便一道上了医专。

  所以,不仅仅是“共过生死”,还有这一层。

  其实就像张莱对护士“一见钟情”,刘珂也曾对“老师”动心过。

  高中班主任出差两天,找了个代课老师。很年轻,二十多岁。穿一袭长裙,一头长发烫了波浪卷。这在那时,是很时髦的打扮。

  在班主任的魔爪下苟活了这么久,陡然来这么一个温温柔柔的老师,他们很不适应。

  不过很快他们就爱上了她。

  只知道老师姓赵,不知何名。她上课不爱叫同学看课本,总是像闲聊一样,东扯西扯,最后一节课过完了,课文也没教到一半。但他们都听得出来,她是见过世面的。她聊美国,聊政治,聊艺术,还聊课本上没有的诗人的八卦。

  以前刘珂上语文课,不是看课外书,就是睡觉。那两天,她却破天荒地,撑着下巴,听老师讲“课”。

  班主任回来,她还失落了很久。她第一次那么喜欢一个老师。

  她身上有很多他们所不具有的东西。它有着极强吸力,紧紧地吸住刘珂全部注意力。

  可惜,她一走,她身上的特质,连带着那种吸力,一起消失了。

  在医专里,刘珂就是级花。她的名声都传去隔壁工大医学系了。

  医学系是阴盛阳衰的重灾区,还都是些头发稀疏、木头木脑的男生,单身率特高。

  医专和隔壁大学医学系一起去医院实习,有个男生,学临床学的,大三。对刘珂一见钟情,实习结束,他就开始追求刘珂。他只要一得空,就跑来给刘珂送奶茶、零食,帮她打水、买感冒药,殷勤得不行。

  戏剧性的是,张莱也喜欢上了他。当然,直到他们在一起,又分手,她也没告诉过任何人。

  他们在一起半年多,刘珂也带他见过父母。他母亲是个势利眼,嫌她家条件不好,百般阻挠,后来就黄了。

  虽是他提出的分手,可他比被甩的刘珂还要死要活。

  听他朋友说,请了两天假,在上课时也心不在焉,被老师批评了好几次。中午吃饭也没食欲,塞几块饼干了事。

  这是把心、魂都丢刘珂那儿了。

  张莱不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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