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十一章 王小明的故事和条件_一剑长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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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出来之后,就把自己当狼崽子养,因为老猎户认为王小明的身上有了狼的气息,带着王小明去打猎,至少可以降低自己被狼群围杀的可能。

  老猎户只会给他喝剩下的汤,吃生肉。若是他心情好的时候,还会去山里找百年榉木的树枝,用来给他磨牙。

  要有和狼崽子一样锋利的犬齿才能够帮他打猎,为了让王小明的牙齿保持锋利,他一直给王小明吃生肉,只有在他心情极好的时候,才会给蹲在墙角的王小明一根骨头。

  看着老猎户大笑的模样,王小明看到了他脖子上的青筋,他想着有一天自己的牙齿能够刺进他的脖子。

  当老猎户意外受伤,拿不动那根在他身上留下伤痕的鞭子之后,他知道,他的机会来了。

  在老猎户熟睡的时候,他从门外的狗窝里爬了出来,用一根铁丝打开了门栓,他是个聪明的人,他曾经看到过有小偷想用这种方法进屋子偷盗,只不过被睡在狗窝里的王小明给吓跑了。他都还记得,那次老猎户很高兴,赏了他一块很大的骨头。

  他毫不费劲的打开了门,走到了猎户的窗前,伸手打醒了他。月光透过窗户射了进来,老猎户看到月光下锋利的尖牙,来不及嚎叫,老猎户便永远的松开了他手中的鞭子。

  王小明把他的尸体拿到山上,凭着记忆送到了当初收养他的母狼窝里。

  所以,当老郑把他抱起来那一刻,他就认定了这个人。

  因为他从老郑的怀抱中感受到了温暖,从老郑悉心的照顾中感受到了父爱。

  老郑还教他怎么流利的和人交流,还把那些冰冷的肉类加热,弄出香味,才给他吃。

  他什么都可以不要,可他不能不要老郑。

  他撑着站了起来,周围全是竹子,旁边是一条小溪,脚下铺了一层不知道谁划开的竹条,踩上去“咯吱”作响。

  动物的某些直觉比人类强得多。

  王小明虽然不是动物,可他被母狼收养,然后被当做狼养,莫名其妙的也有了一些天赋。

  他的天赋和狼的一样,它们总能找到生气,总能找到食物。

  他按照着自己的直觉往前走去,隐隐约约似乎看到了一座竹楼。

  竹

  楼的门安静的开着,他小心翼翼的走了进去。

  老郑安静的坐在椅子上,看见王小明,眉眼都笑得裂开了。王小明也很高兴,急忙拉起了驼背老郑,毕竟这个地方还不知道是哪,如果待会那个老和尚再来,凭他一个人,无论如何都招架不住。

  可老郑却是摇了摇了,不打算走。

  “郑伯,我们赶紧走。”

  话音刚落,一个穿着白袍,睡眼惺忪的年轻人伸伸懒腰从侧室走了出来。

  “去哪儿,大早上的不好好睡觉。”话语中还带着一丝责怪。

  王小明全身寒毛竖了起来,他能感受到这个人的恐怖,徐长安在他面前都没这种心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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