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108.一罪不二审_东京警察非正常升职记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他是不是改过名字啊?”

  “是的,警部。大津平久这个名字五年前从精神病院出来后改的,他以前的名字叫大津...”

  “是叫大津黑治,对吧?”梁田清之抢先一步说了出来。

  他对照了一下资料:“是的,警部,哦咯你怎么知道?”

  “你们年纪不够,不知道也是正常,这个大津黑治在当年可是非常有名的家伙,虽然这名是恶名。”

  梁田清之的回忆慢慢回到十三年前,那是他在成为警察半年左右的时候,东京都发生了一起惨烈的事故。

  那是在一天晚上,一辆疯狂的丰田轿车在路上超速行驶,结果撞上了一辆正在等红灯的车辆,因为车速极快,导致被撞车辆变形,车体挤压车内二人身子,司机直接被变形的车体压碎了身体多处骨骼,最终导致胸骨刺入心脏毙命,而车内令一人则是留下了终生残疾。

  而丰田轿车在第一次撞击后并未停止,或有任何救人的举动,而是加速逃逸,而在逃逸的过程中,再次撞击路边车辆,这次撞击直接导致了第二辆被撞车辆起火燃烧,车内人员逃生不及,被活活烧死在车内。

  这一起事故,造成了三死一残的惨剧。

  而肇事丰田轿车的驾驶员就是大津黑治,大津黑治后被赶到的警察当场逮捕,警察逮捕他的时候,就发现他的精神状态不对,经过鉴定,在大津黑治体内检测出了冰毒的成分,他刚吸过毒,这是属于毒驾。

  本来,这案情清晰明了,作为毒驾再上肇事逃逸,并造成三死一伤这种不可挽回的惨剧,大津黑治绝对会被重判。

  但是,大津黑治在炒股上很有天赋,三十多岁就已经累计了几十亿円的身家。

  在出事后,他花费了数亿円聘请了一位有名的刑事律师。

  本来案情明了,证据链验证,应该是无可辩驳的,但那位刑事律师却硬生生给大津平久弄来了一份精神鉴定证书,证明大津平久患有精神疾病,他在车祸发生时,正处在精神失常状态。

  按照相关规定,大津平久是属于精神病人是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,对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。

  最终,大津黑治被判决为精神病人,无需负法律责任,只是被送入了精神病院接受治疗。

  而在大津黑治入院不久,就有记者报道,接收大津黑治的精神病院,刚刚接收了一大笔捐款。而因为此,大津黑治在里面的生活很自在,不但有特别装修的住所,还有专人负责的饮食,并且不会被医生护士打扰,每天依旧可以炒股,简直就像是住酒店一般。

  并且,之前给大津黑治开具精神鉴定书的医生,案件结束后便移民国外了。

 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大津黑治的判决有问题,也有民众发起请愿——重新审判大津黑治。

  但根据‘双重危险’法中的一罪不二审的原则,大津平久的肇事案已经宣判,他就再也不会因为那次的肇事案接受法律审判或惩罚。

  请收藏:https://m.bqii.cc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