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三十五章 第一次亲密接触(下)_大明鹰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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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听到孙月蓉这般说,严鸿不禁快活地叹了一口气,一个仰八叉,重重躺在草地上,望着天上的悠悠白云。沉默了两秒钟后,他懒懒地说:

  “这样的话,那就没啥了。对了,你说你是占山的,这事儿我也早就知龗道了。所以,你也别为这个忧心。少爷我不在乎。”

  做销售的,记住客户的关心点,适时打消客户顾虑,也是自然而然的环节。严鸿自己的心病化解了,又怎会让心上人揣着个放不下的包袱?

  “真的?你怎么知龗道我是山……”这个贼字,无论如何孙月蓉也是出不了口。并非她讳言这身份,只是在情郎面前,忽然为这个不好听的称谓,感到有一丝的自惭形秽。

  “姑奶奶,你真忘了啊?还记不记得那天你在醉仙楼时,手拿钢刀,与周掌柜吵嘴的样子?若非我去的及时啊,怕不是你一刀就把周掌柜劈了!还有那单手拧掉我胳膊的功夫,这是镖师的范儿么?你那个镖师路引啊,只能骗骗那些漫不经心的官兵,却骗不了我。记得前些天我跟你说的么,走镖的,武艺尚在其次,最要紧是讲交情。哪有当了镖师,跑上酒楼和人吵架,还随便卸大少爷胳膊的?你既然不是镖师,我自然知龗道你是绿林好汉了。”

  严鸿自然也不会蠢到把个贼字直接说出来。

  “那你,你当真不在乎?”这句话问出来,孙月蓉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。

  所谓绿林好汉,江湖豪杰,鲜衣怒马,快意恩仇,这个话说来骗骗人还行,但谁也不会真信。在官府眼里,他们就是贼寇,轻则砍头充军,重则凌迟。破锣一声,断魂闹市口,往往就是这些绿林好汉们的普遍归路。

  即使在很多老百姓眼里,他们也是游离于社会之外的恶人,是太平生活的破坏者,是死有余辜的罪犯。哪怕一些山贼搞些个劫富济贫,也不能担保,等自己被拿住杀头时,受过他们接济的这些贫民们,不会一边兴高采烈地围观杀头,一边朝他们脸上吐唾沫。

  孙老当家当年结拜兄弟七个,到如今除了孙老爷子自己,也只剩下两个了,另外四个,一个死于山寨火并,一个死于倭寇刀下,另外两个却都是被官府捉住,斩首于市曹。

  尤其孙月蓉还不是普通的绿林喽啰。身为匪首,她如果落到官府手里,根本没有一丝活路可盼,最轻也是个砍头。如果运气不好,落到个酷吏手中,那么各种不足为人道的作践人的刑法,甚至种种变态勾当,也完全可能用到她身上的。

  正因为过着的是这种朝不保夕的日子,也造就了孙月蓉与大明时代普通女性的不同。她不会去什么谨守闺训,什么不能让男人与自己肢体接触,更没有什么宁死不去做妾的偏执思维。

  今天卿卿我我,明天就可能人头落地,这种人生状态之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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